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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案例线上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2025.04.11 浏览量:126   来源:纪检室

关键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典型案例:

1.巫溪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主任周大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违反廉洁要求问题。2022年6月,周大国因涉嫌严重违法接受监察调查。经查,周大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违反廉洁要求,违规参与本单位发包的工程项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2022年10月,周大国被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23年5月,周大国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

2.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韦建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 年至 2022 年,韦建伦多次违规收受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档酒 8 瓶、礼金 2 万元。韦建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 年 8 月,韦建伦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纪法知识延伸:

中共重庆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四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案例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网站

本期编辑:董金山

                                本期校对:周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