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案例线上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违规公款旅游
2025.04.03 浏览量:221 来源:纪检室
关键词:违规公款旅游
典型案例:
1.万盛经开区原农林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明违规接受旅游安排问题。2025年被查处,李明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还存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设立使用“小金库”、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郑州市惠济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国彦以考察为名变相公款旅游。2023年7月7日至15日,宋国彦带队赴张掖市考察,除7月10日在张掖市甘州区考察半天外,先后前往银川、阿拉善、酒泉等地景区景点游览,并报销相关费用。2024年12月,宋国彦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纪法知识延伸:
中共重庆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
(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
(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四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案例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网站
本期编辑:范艳红
本期校对:周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