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案例线上学】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
2025.02.21 浏览量:258 来源:纪检室
关键词:喊口号不落实 工作流于形式
典型案例:
1.甘肃省委原书记王三运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只喊口号不落实问题。习近平总书记 2014 年到 2016 年多次对祁连山环境问题作出重要批示,甘肃省委原书记王三运在督查祁连山生态保护工作时,每到一地都反复强调环保问题的极端重要性,提起要求来“口号响当当”,实际行动上却消极应付中央指示,不作为不落实,对祁连山的生态环境破坏负有重大责任。
2.地方党委政府及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致"大棚房"问题反弹被问责。2019年3月,某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完成整改。2019年7月,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制发《关于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但该区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不到位,对“大棚房”后续管理工作重视不够、部署不实不细,跟进督促检查、推进落实不到位。其中,区委书记王某、区长付某重视不够,未及时作出具体部署、督促落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某表面上高度重视,连续作出批示,要求抓好落实,实际上既未深入研究具体措施,也未跟进指导推动落实,更没有实地查验工作开展情况,抓落实未见具体行动、一批了之。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某仅于2020年6月24日至8月初安排核查,未再安排专人进行常态化督促核查;“大棚房”问题所在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某作为该镇“大棚房”问题整治巡查工作小组组长,仅在2020年6月16日至9月7日期间带队进行检查;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管理五所所长梁某具体负责该镇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工作,仅开展4次抽查,此后未常态化开展工作,巡查检查敷衍应付、流于形式。当地“大棚房”问题整治后死灰复燃,有44栋陆续出现反弹,严重影响“大棚房”整治成效,致使党中央关于整治“大棚房”问题的决策部署在当地未落实落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该区区委、区政府被责令分别向上级党委、政府作出检查;区委书记王某、区长付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某,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某,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某等3人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管理五所所长梁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相关“大棚房”非农设施全部整改到位。
纪法知识延伸: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五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或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的;
(二)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三)拒不执行或者变相不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的;
(四)参加非法组织、非法活动的;
(五)挑拨、破坏民族关系,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
(六)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七)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和第六项行为之一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予以开除。
公开发表反对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予以开除。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的;
(二)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三)拒不执行或者变相不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的;
(四)参加非法组织、非法活动的;
(五)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挑拨、破坏民族关系,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
(六)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七)携带含有依法禁止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进入境内的;
(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处分。
公开发表反对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处分。
——案例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本期编辑:董金山
本期校对:吴开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