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案例线上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违规配备使用公车
2025.03.27 浏览量:396 来源:纪检室 陈晶
关键词:违规使用公车 私车公养
典型案例:
1.沙坪坝区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主任向天彬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4月至12月,向天彬违反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违规安排单位司机驾驶公车每周3次、每次往返约90公里接送其上下班,产生的油费2800余元用公款支付。向天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
2.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某长期无偿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问题。王某在担任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长期无偿借用多名私营企业主提供的车辆,并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司机为其出行提供接送服务。此外,他还多次接受高档宴请和礼品礼金。2024年,王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涉案财物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大理州大理市太邑乡政府劳务派遣人员李春振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个人私车加油问题。2020年1月至2022年4月,太邑乡政府劳务派遣人员李春振利用保管和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的工作便利,先后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46次,共计1.31万元。李春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纪法知识延伸:
中共重庆市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
(二)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的;
(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
(四)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的;
(五)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的;
(六)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
(七)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的;
(八)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的;
(九)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
——案例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