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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案例线上学】个人行贿 单位行贿

2024.06.25 浏览量:658   来源:纪检室 吴开炼

关键词个人行贿 单位行贿

【典型案例】

1.长沙市社会人员陈曦行贿2010年至2016年,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陈曦(湘潭市委原书记陈三新的侄子)向陈三新提出请托,陈三新通过给相关负责人打招呼、安排下属办理等方式,为陈曦在承揽工程项目、提前支付工程款、获得项目用地、开办驾校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9年至2017年,为求得和感谢陈三新的帮助,陈曦以送现金、车辆、贵重物品,支付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等方式送给陈三新财物共计人民币三百余万元(币种下同)。此外,2010年至2016年,陈曦还存在利用影响力受贿三千余万元的问题。201911月,陈曦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五百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五百五十万元。陈三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812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

2.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法定代表人刘正军单位行贿案。2013年,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刘正军向时任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华平提出请托,王华平通过向有关负责人打招呼,为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在承揽工程项目、企业招投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13年至2016年,为感谢和继续求得王华平的帮助,刘正军多次使用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资金,送给王华平现金一百余万元。20197月,刘正军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王华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12月,王华平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百万元。

3.江苏涤诺日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亚明单位行贿案。2009年至2017年,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张亚明向先后担任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等职务的王华平提出请托,王华平直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张亚明控制的多家企业在获取销售代理权、销售日化产品、申请银行贷款、增加土地补偿款、收购企业股权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10年至2017年,为求得和感谢王华平的帮助,张亚明多次使用公司资金,以送车、送金条、支付购房款等方式送给王华平财物共计三千余万元。20197月,张亚明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百二十万元。

【党纪法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四条 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

的行为。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刑法》中对个人行贿罪的定义及量刑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井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依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个人行贿罪的认定标准

对个人行贿涉嫌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予定罪:

1.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一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刑法》中对单位行贿罪的定义及量刑

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解释】本条是关于单位行贿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具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在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回扣、手续费,也是指故意违反国家有关主管机关的禁止性规定或规章而在帐外暗中给予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主要是指行贿或者给予“回扣”、“手续费”多次多人或数额很大,或者给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等。根据本条规定,单位犯行贿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单位行贿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单位行贿而获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即以单位名义行贿,实际上个人中饱私囊、个人得好处的,根据本条规定,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规定的个人行贿罪定罪处罚。

 

——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