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案例线上学】严禁以“咨询费”、“评审费” 等名义收受礼金
2024.03.18 浏览量:6135 来源:纪检室(吴开炼)
【党纪知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八条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案例】参加300余次评审会 领18万“辛苦费”
——安徽省铜陵市安监局原副局长胡善俊违规领取评审费问题剖析
名为辛苦费,实则是违规领取评审费,自认为“工作辛苦,钱不多,拿点也没事”,却不料因自己的违纪行为付出了代价。
2006年,胡善俊任安徽省铜陵市安监局副局长,分管危化品、冶金工贸等八大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时常参与对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及职业卫生等事项的考评评价,胡善俊每次都代表安监部门以考评会议的组织者身份参加会议。其间,中介机构或被评审企业会按照专家评审费标准,奉上成百上千元,夹在送审资料中,或是安排专人交付。
经查,自2006年以来,胡善俊领取启点公司等12家中介机构和企业所送评审费300余次,每次300至1500元不等,累计18.21万元。特别是十八大之后,胡善俊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继续收取费用,其收取的评审费超过一半都发生在十八大之后。
在接受调查期间,胡善俊坦言,“国家安监总局早有明文规定,在企业的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评审费用,安监系统还专门开展过专项清理。而我错误地认为,这已经成为一种行业潜规则,我作为组织者付出了劳动,也可算作辛苦费吧。”
铜陵市纪委顺藤摸瓜,相继查出胡善俊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收受贿赂、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违纪事实。2015年6月,经铜陵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鉴于其违纪行为已涉嫌犯罪,已将其移送司法机关,涉案款物也已全部退缴。
——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